2011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免试的对象和条件1.推荐免试对象:我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规定不含专升本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中,经我校遴选和确认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单位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学生。免试是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2.推荐免试的原则和条件:按照《推荐免试生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遴选原则)、第五条(报名条件)、第六条(必备条件)和第七条(选择条件)以及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各单位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但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体现择优选拔和公开透明的要求。3、特殊选拔的条件和程序请参照《推荐免试生工作暂行办法》第八条以及附件的规定执行。4、为了确保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推免指标顺利完成,在公示无异议后,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与研究生院签定《南昌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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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1、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2011年的推荐免试生计划学术型学位总计650名,校内接收计划不高于58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总计220名。2、根据《推荐免试生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十一条规定的基本原则核准下达各学院的推荐免试生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3、提倡优势互补,鼓励推荐免试生在不同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之间交流。学院(系、部、中心)可以向学校申请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推荐免试生。有接收外校推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