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苏委老〔2010〕33号
★
2010年度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全面提高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上台阶,结合苏州老干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1各市、区委老干部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各处室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员(老干部工作人员兼)。
1
f二、考核依据中组部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省局《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市局、《苏州老干部工作》刊用信息情况、市局网站《工作广角》《调查研究》《金秋风采》栏目录用信息情况,通过市局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情况。国家、省和市新闻媒体录用情况。三、先进设置及考核办法1先进单位: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根据各县级市、区、市直和部省属单位宣传信息排名,结合信息上报的数量、质量,组织评比。2先进个人: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根据各县级市、区、市直和部省属单位向上级报送信息和本单位信息工作开展等情况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各单位名额,各单位将名单报送苏州市局审定。3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内部先进个人的评比与基层单位分开进行。四、计分办法各地各单位(部门)依据《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表》(附1)计分方法,认真填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登记表》(附2),按时寄苏州市委老
2
f干部局办公室。1通过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网站信息上报系统每报送1条信息计1分,录用后再分别计分,重复报送不重复计分。2被《苏州老干部工作》刊用的专题信息每条计20分,简讯每条计8分,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网站《工作广角》《调查研究》和《金秋风采》栏目刊用信息每条计5分。3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刊用的每篇加1000分;被《中国老年报》刊用每篇加300分;被《苏州日报》刊用每篇加100分。4被省局《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刊用的专题信息每条计150分,简讯每条计100分,网站工作动态每条计50分。5被中组部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刊用的专题信息每条计500分,简讯每条计200分。6被中组部老干部局、省局或者市局领导批示的信息,在上述计分标准计分的基础上,每条分别再加500、200、100分。被中组部领导、省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