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事故扩大,本公司定为一
次事故。
3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原
因,发生2条及以上线路停电时,定为一次事故;
72020年4月19日
f文档仅供参考
4由于燃煤(油)质量、煤湿等原因,在8h内,发生2次灭火停炉、机组解列,定为一次一类障碍;发生3次及以上灭火停炉、机组解列,定为一次事故。
四、各类事故调查及报告程序1向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即时报告制度:11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重大火灾及以上事故者(包括可能构成事故的不安全情况,不论责任是谁),责任部门必须立即用电话向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和安质环部报告,并在24h内以《事故快报》(见附表2)的形式报告事故简况。12发生人身重伤、电力生产设备事故(包括可能构成事故的不安全情况)、火灾者,责任部门必须在6h内用电话和24h内以《事故快报》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安质环部报告事故简况。13发生人身轻伤、设备一类障碍及机组非计划停运,责任部门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分管领导和安质环部,并在3日内以《事故快报》形式上报。14发电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至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15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隐瞒不报,严禁降级报告。对于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追究事故责任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1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设备事故和火灾、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后,
82020年4月19日
f文档仅供参考
事故企业应在45天内向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的上级直管集团和部门报送《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3)、《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5)。遇特殊情况,应向上级直管集团和部门申述理由,经同意后,可延长至60天。由政府部门或能监会组织进行的事故调查应当自收到《调查报告书》之日起一周内报送上级直管集团和部门。2本公司内部即时报告制度:报告有关事项按盛虹石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汇报制度执行。21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22发生人员轻伤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2h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安质环部负责人。23外包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用工部门负责人,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