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2017年1月1日
f《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测量规程》及其它有关技术规定,切实搞好测量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1条井下控制测量井下控制测量分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一、井下平面控制测量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又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1基本控制:按15导线进行施测,采用TS062全站仪施测光电测距导线,测角量边要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精度及要求。采用光电测距或全站仪观测时,测气压时读至100pa,气温读至1℃,每条边的测回数不得少于二个,测回间互差不大于10mm每测回一次打边读数4个数。2采区控制:按30″导线进行施测,也采用TS062全站仪施测光电测距导线。平面控制的其它要求均按《煤矿测量规程》执行。二、高程测量①水准测量,用于主要运输平巷中,使用两台仪器,同时观测或两次仪器高进行往返观测,互差不大于5mm,允许闭合差±50mmL(L为水准环(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②三角高程测量,用于斜巷及采区巷道中,倾斜角观测一般用一测回,仪器高和占标高丈量2次互差小于4mm,允许误差均按《煤矿测量规程》执行。第2条岩移观测一、控制点,按地面近井点的要求实施。二、工作测点,按5″级导线施测:各点间丈量均采用全站仪测距,不符值应小于18000,工作线总长度在采前二次测量之差应小于110000。三、高程测量,控制点高程用四等水准进行观测,闭合差<20L
f(L为水准环(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工作点采前二次高程测量,按三等水准要求,移动后按四等水准观测。
第3条煤矿测量外业工作一、外业(下井)前应对设计图纸、业务技术联系单等的标定数据进行验算,二人对算,认真的计算在对算本上,并校对签名。二、小组工作要在前一天下午安排,科长把工作任务及安排向测量主管交待清楚。下井前一定做好工具、仪器的检校、准备,乘车时要把仪器抱在怀里。外业工作时,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安全联系,保证人身及仪器的安全。三、井下测点按规定进行编号,必须明确同一个工作面内点位的编号不能有重复。四、井下点位的编号与原始记录本上同一点位的编号要保持一致。五、外业必须严格坚持二次以上的复测复算制度,检查制度。在延长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按相应的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15″级导线不得超过40″,30″级导线不得超过80″,边长小于15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