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3年月日地点:合议庭人员:书记员:出庭律师:王兴余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案由:审:庭审准备阶段(略)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原:宣读起诉状……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原告:审:被告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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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被告: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
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
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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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
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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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审:现在发表终结性陈述意见,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终结性陈述意见
审: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终结性陈述意见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说一下调解意见原告;审:被告说一下调解意见被告:审:由于调解打不成协议,现在休庭,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无误后签字确认。调解工作庭审后进行,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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