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表
待遇项目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享受条件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者因工负或患职业病住院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者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者100工伤保险基金计发标准100100发放单位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备注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器具应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一级伤残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三级伤残50%40%30%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90本人工资85本人工资80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1、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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