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渣土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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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合同
工程名称:甲方(发包人):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运人):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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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
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
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
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费用(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
等所有费用),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
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①相
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
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④经甲方
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
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结算方式:采用发票的方式,每天收一次票,甲方统计数量双方认可后
开收据给乙方(两联甲、乙双方各一联收据及土票乙方要收好,遗失不补、
也不计量)每月以当月收据累计数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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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在30天
内办理结算。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才
付款。若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0183964645H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顺星桥9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731903528810908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负责办理结算与付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2甲方提供乙方车辆停放场地;3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4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做到随叫随到,对不听从甲方安排与指挥的甲方有条件叫其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车辆每车装载少于车辆容许量的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