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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第二级:基本制度。是某一管理领域具有全局性或重要性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公司管理和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基本框架体系,例如:《中国公司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国公司投诉管理办法》等。第三级:专项制度。是基本制度之下就某一方面做出的专项规定或对基本制度难以涵盖领域的补充,例如:《中国公司无线网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中国公司VIP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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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级:各部门可以在专项制度之下对规章制度某一方面进行细化或就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定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例如《中国公司网络优化标准化工作操作手册》、《中国公司VIP客户服务规范》等。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具有最高效力,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不得同公司章程相抵触。基本制度效力高于专项制度,专项制度效力高于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
第三章规章制度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及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是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决策机构,各级规章制度的决策审批为:
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章程与“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基本制度进行审批;
公司领导为公司专项制度的决策层,通过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对专项制度进行审批。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的审批。第十三条成立规章制度工作小组,负责对规章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的规范性、一致性、风险性等进行前期审核;指导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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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制度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小组成员由综合部、发展战略部、法律事务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纪检组(监察室)等至少一名人员组成。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管理重点和规章制度审核需要,小组成员可以做出调整。
工作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为公司制度管理部门。第十五条省公司各部门(中心)是各类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及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的具体制定和执行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年度制度编制计划;(二)起草和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或本专业的规章制度;(三)审核、会签与本部门或本专业有关的规章制度;(四)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管理需要适时提出规章制度修订建议。第十六条凡超越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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