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7、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8、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二)垃圾清运措施为防止道路遗撒洒、渣土乱倒卸及建筑工地扬尘垃圾、渣土清运采取如下措施:1、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从事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按郑州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2、垃圾、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3、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4、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5、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现场设8人专门清洁卫生小组,对现场内及现场外周围道路进行不间断清扫保证其卫生清洁。(三)环保施工措施1、防止噪音污染⑴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f⑵材料运输汽车来往频繁,派专人指挥,不鸣笛垂直运输设备专人联系,严禁在门架上以敲打金属形式通知操作人员;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钢模,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⑶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噪声污染。
⑷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动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⑸一般情况下,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7时,严格控制噪声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并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向工程周围的居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⑹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⑺根据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日夜要求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
⑻塔吊指挥尽可能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⑼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⑽施工现场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得超过国家和省市地方噪声排放标准。2、防止水污染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