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驻马店市发时达精品家居馆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繁荣经济,加强商场的规范化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给甲方,既发时达精品家居馆场地供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营业面积平方米给乙方展示家具使1、甲方同意将发时达精品家居馆用,乙方负责装修,甲方保障经营个月。2、经营品种为,乙方必须按照即定的品种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经营本协议以外的产品。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经营证书、授权证书、质量认证标志、中文标示的厂址、厂名及产品名称等相关资料和证明。二、合同期限及管理费交纳办法: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2、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元,合计元,一季度管理费元。元,全年管理费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的前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交清下季度的管理费,逾期未交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日管理费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使用场地,且不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2、乙方进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交纳与月管理费等额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元,作为乙方信誉和售出商品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售出商品三包的有关规定,退场一年内乙方所售出商品无质量争议,保证金如数退还。退场一年内乙方对顾客的质量投诉不及时给予解决,不履行质量承诺,损害及影响商场声誉并给商场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退场后一年内乙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为顾客因质量问题所提出的维修或退换的,有商场先行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履约的保证金中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通过有关途径向乙方索回超支金额。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商场统一宣传、统一管理、营业厅内商品的统一布局以及发票的统一管理,商场如有大的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2、负责对营业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凡参加营业的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并统一着装。营业员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营业人员行为规范,如有违反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对不服从管理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乙方给于辞退。3、为了便于管理,乙方每月将营业员的基本工资交给商场,有商场统一制表发放,奖金及提成有乙方发放。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