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第六章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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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一)考核领导小组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组长:张喜洋副组长:李长兴组员:崔丽萍李景媛李改成白少青李合科
姜艳艳徐丽洁李向阳张松慧甄慧娟李怀建
(二)组织评议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每学年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及学生测评;测评结果“基本满意”、“满意”超过测评对象50,进入与学年综评,占学年考评40。教师评议:每学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对涉及到“二十条禁令”,情况属实,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学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三)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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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五、考核等次(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参照省市文明学校相关规定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