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范围
1、简述根本违约的涵义及违约补救方法的具体内容。
答:(1)卖方违约是指卖方不交付货物或单据或延迟交货;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权利有瑕疵。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有:①卖方实际履行②减少价金③宣告合同无效④损害赔偿(2)买方违约是指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不开证或不按期开证或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或无理拒收货物;在买方租船订舱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如期派船接货等。买方违约时卖方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有:①实际履行②损害赔偿③宣告合同无效
2、简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法律渊源。
答:(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①国际经济关系(广义)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在国际领域中结成的相互关系;:②立体多层次结构:横向经济关系合同法、保险法等;纵向经济关系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等;③主体: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包括:自然人(国籍标准、待遇);法人(其权利能力的范围、跨国公司);国家(主权者、双重身份);国际经济组织(政府间的)(2)法律渊源:①国际经济条约②国际经贸惯例③联大规范性决议④国内立法
3、简述税收管辖权的涵义及其分类标准。
答:(1)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内的体现。(2)分类标准:①居民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纳税人在这种税收管辖权下负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即征税国要对纳税人世界范围内的一切所得或财产价值征税。②公民税收管辖权公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依据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国籍法律关系所主张的征税权。在这种税收管辖权下凡具有征税国国籍的纳税人不管其与征税国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经济或财产利益关系征税国都要对其世界范围内的一切所得或财产价值征税。
f③所得来源地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征税国基于作为征税对象的所得或财产系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境内的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在所得税法上称为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在财产税法上则称作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在这类税收管辖权下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即他仅限于就来源于征税国境内的那部分所得或存在于征税国境内的那部分财产价值向该征税国政府承担纳税义务。至于他在其居住国和其他国家境内的收入和财产则不在该征税国的税收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