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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新的变化
2018年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新的变化,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在国务院主持召开的关于我国建筑行业规划和管理的相关会议当中,业界人士需要注意,在工程质保金的问题上国家有关部门作出的调控,此规定出台以后的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下面就来了解一下,2018年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新的变化
▲一、2018年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新的变化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f▲二、质保金的功能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三、质保金的其他相关规定1、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2、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f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3、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视作与现金保证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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