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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通信建设市场的发展,以实现强强联合,双方互赢为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
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
包工程施工的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2010年本地传输网二期
主干光缆、接入光缆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
第二条工程范围:按设计施工
第三条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合格以上。
第五条合作方式:通过对乙方的技术力量、经营状况、工程业
绩的评定,并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甲方同意把乙方编组为:通信线路
光、电缆及管道施工队。参与甲方所承接的通信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六条工程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
内容:
1、通信管道工程:采取包工包部分材料的方式,具体为:包辅助材
料、管材、井框、井盖除外。
2、开挖自埋光缆:采取包工包部分材料的方式,具体为:包辅助材
料。管材、井框、井盖除外。
3、架空光缆、墙壁光缆工程:采取包工的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
量(建设单位验收后的数值)数作为结算依据。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
也可委托乙方采购。
4、顶管工程::采取包工的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建设单位
审定后的数值)数作为结算依据。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也可委托乙方
f采购。
5、管道光缆、架空光缆、墙壁光缆布放工程:采取包工的方式,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建设单位验收后的数值)数作为结算依据。材料
由甲方提供。甲方也可委托乙方采购。
6、光缆成端、接续工程:采取包工的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建
设单位验收后的数值)数作为结算依据。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也可委
托乙方采购。如与纤芯调查等其他成端、接续以外的工作需要另外计算
劳务费。
第七条劳务费单价及结算办法
1、劳务费单价为综合单价,按项目分为:
(1)管道工程:(不含水泥路)320000元公里(包工包砖、
沙、水泥材料)
(2)开挖自埋(不含水泥路):2000000元公里(包恢复)
(3)开挖自埋(水泥路):3200000元公里(包恢复)
(3)架空杆路:220000元公里里
(4)墙壁光缆:350000元公里
(5)加挂光缆:200000元公里
(6)管道光缆:130000元公里48芯以下
(7)管道光缆:140000元公里96芯以下
(8)光缆成端:2500
元每芯(不足12芯安12芯机取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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