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甲乙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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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甲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乙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甲乙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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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