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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浅析
作者:胡敦发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年第02期
摘要:随着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加快,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许多民营企业也融入到“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时代潮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风云变幻,各国税收法律法规存在巨大差异,使“走出去”民营企业面临诸多税务风险。本文浅析我国“走出去”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各种税务风险,并提出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关键词:民营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控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下同)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5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271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256万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新签合同额1716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我国民营企业如何把握好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新机遇,不失时机地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稳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我国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1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风险11“走出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形式潜在的税务风险许多民营企业家习惯了国内经济环境、政府关系、税收法律环境,往往喜欢用国内的管理经验来处理国外税收事项,不注重“走出去”事前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评估,等发现决策错误时造成的税务风险已为时晚矣。加之,民营企业中一般较为缺乏跨国经验人才,尤其缺少国际税务专业人才,许多第一次“走出去”的民营企业派驻海外人员缺乏管理经验和税务筹划经验,也很难熟悉和掌握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企业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违反了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造成多交税、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税务风险,使企业遭受到不必要的反避税调查或惩罚。同时,民营企业“走出去”时,还要认真考虑在海外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在目标国是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不同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如果没有根据目标国的税务环境考虑好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将增大企业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