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的方式进行。第十一条联络与送达1、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本合同项下有关文件的送达与确认,均可与对方指定联系人联络并送达。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时,递交视为送达;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时,收件人收到邮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邮件成功发出并收到对方回复(包括自动回复)时,即视为已送达。
f2、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均应提前告知对方,否则送达至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第十三条合同期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完成履约时自行终止。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项进一步落实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约定,此类书面约定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关于特定情节、费用数额等的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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