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
设备名称登记注册数量(台部)使用性质
塔式起重机
QTZ50
出租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吊篮
申请单位:安丘市宏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f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即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且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
2、使用性质:填写出租、自用。3、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编制注册号。5、经济类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6、组织机构代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发的根据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7、固定资产:与申请单位相关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8、注册资金:在工商注册的资金。9、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10、申请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4)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等;
(5)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9)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由产权单位或生产制造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未实行制造许可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产品鉴定证明;200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制造以及2009年4月1日以后改造的,应提交监督检验证明。2007年6月1日以后生产制造的,应提供产品设计文件和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达到国家和省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提交省级及以上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出租的设备,应出具检测合格证明;进口的设备,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产权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11、产权备案编号由备案登记机关统一编号并填写。
f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为
(单位)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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