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其道德文章既与年俱进,而生平遭际之隆污夷险,又各随所遇而不同,非有谱以精考其年,无由得其详实。即一二琐屑轶事,亦其精神所流露。”(孙诒让《冒巢民先生年谱序》)这是进一步申述“编年之例通于传记”带来的变化,以及年谱在记载“名贤魁士”之“道德文章”、“生平遭际”甚至“流露其精神的琐屑轶事”方面的功能。由此亦可以明了,年谱实则是传记的一种特殊形式,或可称之为编年的传记亦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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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近年有些年谱径以“编年事辑”或“编年事录”名之,譬如上海沈建中撰著《施蛰存先生编年事录》等,意亦近之。之所以引述孙氏此段语录,除了大致了解古人对年谱的一般认识,主要还是着眼于“道德文章与年俱进”、“生平遭际隆污夷险”和“流露其精神之琐屑轶事”这些年谱须要着重记载的内容必然延伸出的史料获取问题,涉及到重要的现代文学史人物,尤以史料禁忌一端令人困惑。我所谓史料禁忌,当指现代文学史重要人物年谱撰写中遇到的因政治、法律、商业、家族诸方面存在的临时与长期的保密或忌讳现象而导致的史料封存、销毁问题。个人以为,这是当代年谱撰写中一个较之古代更为突出的问题,自然也是制约年谱撰写质量的一个突出难题。从家族文化传统言史料禁忌,就是一个为亲者讳的问题,扩而大之,便是为尊者讳、为师者讳以及诸如此类的种种禁讳。这里既有传统道德的因素,也有现代道德中的个人隐私因素。从传统道德角度,所讳者往往是那些可能影响谱主及其家族、所属单位或团体声誉的某些文献资料;从现代道德的个人隐私角度,某些涉及谱主思想认识、生平遭际或私生活的成分也可能会被家族继承人、谱主委托律师等相关人士刻意隐瞒甚至以某种方式使之销声匿迹。比如谱主的某些私人通信、个人日记、家族档案、交往记录以及其他类似史料,其家人就可能出于种种考虑而不情愿提供,甚至谱主本人也刻意回避这些史料。而一旦出现这类情况,年谱的编撰就必定遇到巨大的障碍,即使勉强编写出来,其质量也必然大打折扣。我曾经在评述一部现代诗人艾青年谱时写到过:“当然,也有不足之处。个人觉得在艾青个人生活方面还缺乏更清楚的记录,特别是艾青的婚姻、爱情生活,凡涉及处往往语焉不详,有些模棱两可,似乎实在不必。我理解这其中可能会有的原因,但总还是觉得这些地方血肉不够丰满。诗人不是写诗的机器,他的生命、情感、心理乃至潜意识,都与他的写作息息相关,如果年谱仅限于外部的‘事’而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