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二)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
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三)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
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四)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第二条内外交往一、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1、2、3、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赌博性质的活动;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二、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2、3、是否属于工作需要;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以下原则:1、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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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员工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它奖励,一律上交公司办公室或财务部,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小(价值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义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五、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利益关系一、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二、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职):1、2、3、4、5、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四、特殊关系的回避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
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的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