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药卷装配完后,应清点数目并妥善保存。〈14〉、起爆药卷必须单独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药或电雷管混放。〈15〉、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及时放回各自专用箱内并加锁。3、准备工具、材料〈1〉、制作炮泥。炮泥用料必须符合规定,松软合适,不得掺入煤岩粉。〈2〉、班组长下达装药命令。〈3〉、班组长将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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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爆破工将所需的起爆药卷和炸药连同专用箱一起搬运到工作面,但每次只准从箱内取出1包起爆药卷和1包炸药。4、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责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检查〈1〉、复查第一次安全检查中安全隐患处理情况。〈2〉、检查瓦斯探头、设备、工具、管线是否掩护好或按规定距离撤出工作面。〈3〉、检查炮泥、水炮泥质量、数量。〈4〉、爆破工用炮棍逐个检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5〉、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6〉、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水。〈7〉、检查班组长、安全员是否按“爆破三人负责制”规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换牌。〈8〉、检查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瓦斯浓度达到15时,施工区队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爆破工敷设爆破母线〈1〉、从工作面向后敷设爆破母线。〈2〉、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或相互交叉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3〉、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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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准使用固定母线。〈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6〉、爆破前,爆破母线两端都必须扭结短路并悬空。6、施工区队班组长设置警戒〈1〉、要求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20m以内的贯通或邻近巷道内设置警戒,必须严格坚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准担任警戒员。〈2〉、最短警戒距离:掘进工作面:煤巷:直巷80m;拐弯巷道不小50m且拐弯后不小于10m。岩巷:直巷100m;拐弯巷道不小80m且拐弯后不小于10m。〈3〉各警戒地点都必须做到人、绳、牌“三保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