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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2018〕166号
文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属各学校、农场(所)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2018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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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教育局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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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2018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单校划片与热点初中多校划片相结合,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统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等工作。市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市招生委员会设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市中招办设在市教育局,市中招办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三、抓好招生入学等各项政策的落实(一)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控制跨区域招生。1各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必须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接收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注册入学。有条件跨区域招生的学校须严格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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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5以内。各镇(场)中心校要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划定各小学服务区域;市直属小学和文昌学校要积极挖掘潜力,增加学位,严格按照划定区域招生,尽最大努力接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市直属小学和文昌学校义务教育服务区域由市教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