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16第17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累计金额”列第12行13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17第18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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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8第19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9行“累计金额”列第17行18行,且第19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二)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第2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2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2行第21行×112。(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2行第21行×14。3第23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4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4行第22行×23行。5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6第26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5行第24行25行。(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第28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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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总分机构纳税人有关项目的填报1第30行“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8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9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2)的总机构: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