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
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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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的□设立□变更(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变更□注销□撤销)手续。□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证照管理2、□同意3、□同意4、□同意5、□同意
□企业迁移
□其他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年签字: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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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