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昆政办200412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1112【实施日期】2004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昆政办200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提出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今冬明春我市将面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每年冬春两季我市气候干燥,降水偏少,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冬春季节上山扫墓人员集中,火源管理难度较大,人为因素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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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隐患突出;同时,天保工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市林地面积迅速扩大,且多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下可燃物增加,给林区带来极大的火险隐患,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针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各级政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随时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森林防火任务。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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