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f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2本定额中的材料是按选定的材料规格或综合后计算的,其选用标准见“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取定表”,实际工程所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价格是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十一、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2本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十二、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定额的项目中。十三、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按本册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十四、本定额中的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周转性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
f常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实际施工采用不同品种的周转性材料时,可以调整。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组合钢模板及零星卡具回库维修费已包括在其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十五、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费),如发生泵送时,另按泵送增加费项目计算泵送费,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