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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广告媒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广告媒介的收费高与低;2广告媒介的影响层和影响力;3广告媒介的发布时机和效率;4各种媒体的配合;5商品的特殊性和销售范围;6宣传对象。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对广告媒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所选择的媒介在“理由”上进行了详尽的陈述,现转录如下,在策划媒介时可作重要参考。广告种类之选择在地区方面,根据客户之意见,以台湾北部为主,中部及南部为次。在种类方面,我们根据两项原则作为取舍标准。第一、要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推销之对象。第二、能最有效地表达“可口可乐”之广告特色及主题。根据上述两项原则,我们建议,“可口可乐”之推销广告应综合利用以下四类方式:(一)电影:台北市首轮西片或国语片电影院。(二)电视:台湾电视公司。(三)电台:选择“台北中广电台”及“正声”两电台。(四)报刊:选择中文报三家,英文报两家及两份畅销杂志。第一类电影广告以台北市首轮电影院为“可口可乐”广告之主干。理由为:首轮电影院能吸收我们所需要之对象。首轮电影院能以完备之“声”及“光”,将“可口可乐”广告片中之美丽色彩,活泼形象,动听乐曲,以及广告主题,完全表出来。故此类广告,非但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员,而且综合发挥“视觉与听觉”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将我们之广告目的,传达于观众,并使留有深刻印象。第二类电视广告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第三类电台广告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f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第四类报刊广告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
a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
a
ews),每日发行额8,000份。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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