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
f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