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f第七条预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八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第九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制时,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二、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国家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2部门或地区发布的投资估算指标及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或指标;3工程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价格、造价指数等;4国外初步询价资料及所采用的外汇汇率;5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的费率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及费率标准。三、征地拆迁、供电供水、考察咨询等项费用的计算。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如估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十条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拟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以及试车投产的全部建设费用,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三部分组成。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如下图:
建设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借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总投资按其费用项目性质分为静态投资、动态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等三个部分。静态投资是指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
f费用含工器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以及投资方向调节税。动态投资是指建设项目从估算编制期到工程竣工期间由于物价、汇率、税费率、劳动工资、贷款利率等发生变化所需增加的投资额。主要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汇率变动及建设期涨价预备费。
第十二条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