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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动员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集中采取有效措施,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行动核心,以参建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巡查抽查为行动方式,以推动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和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为行动手段,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行动时间及范围(一)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二)范围:全市纳入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工程。三、攻坚治理重点和措施(一)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内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工程施工安全为核心,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消除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1.加大对以下几类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1)综合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工程;(2)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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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2.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1)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为;(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岗履职;(4)建设、施工单位存在抢赶工期、不按定额进度野蛮施工;(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等“失职”行为;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等“失实”的行为;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情况检查等未依规定落实;(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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