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考核。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四)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电力基建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基建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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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四)配合实施电力基建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煤炭、化工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煤炭、化工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四)配合实施煤炭、化工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配合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同时: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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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投资计划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资金使用
是否符合规定。审计部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三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二)制定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三)负责二级集中采购工作;(四)配合一级集中采购工作;(五)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级采购工作。第十四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二)制定基层企业采购管理制度;(三)编制上报集中采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