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7号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废止下列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蚕种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20日农业部发布)2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1994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3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4月3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4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1996年农业部第2号令)5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鲜销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199519号)6渔业船舶技术人员执行《船舶技术人员职务施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稿)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1989农(渔人)字第32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82农(渔管)字第12号〕8鱼粉生产管理暂行规定(1984年5月15日农牧渔业部发布)9渤海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1991年4月13日农业部发布)10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1991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布)11关于大麻哈鱼来料加工审批办法的通知(国渔政19964号)12关于渔船设计单位实行渔船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制度的通知(1993农〔渔检〕字第2号,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13进口兽药管理办法(1998年1月5日农业部发布)14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6月30日农业部发布,1998年农业部令第28号修订)15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2001年9月17日农业部发布)16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7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8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9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1993年10月16日农业部发布)20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1989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本决定1—12项自2004年7月1日起废止,13—20项自2004年11月1日《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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