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办理程序一、主要办事程序(一)四川省重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十三号)、《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2005年11月25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属于《四川省重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目录》的企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标准)的备案,按照本程序办理。1、申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提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⑴申报审核表(下载网址:wwwsczjgovc
);⑵企业产品标准文本;⑶企业产品标准编制(或修订)说明2、受理⑴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予以受理。⑵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在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7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相关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机构)。3、审查⑴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标准文本的审查。审查结论以参加审查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通过为有效,形成《审查纪要》,做出是否建议标准化行政部门予以备案的审查结论。审查方式为会审(特殊情况可进行函审)。⑵企业应提交的审查材料:①申报审核表;
f②企业产品标准文本;③企业产品标准编制(或修订)说明;④必要的验证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数据;⑤企业产品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文本。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应提供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原本和译文。企业产品标准已由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标准水平评价的,应当同时提供企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价材料。4、修改企业按照《审查纪要》对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修改后送原组织审查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确认。5、确认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企业修改完善后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进行确认、盖章(或签字)。6、备案⑴企业应将以下备案材料一并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①企业产品标准文本;②企业产品标准编制(或修订)说明;③《四川省重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申报审核表》;④《四川省重要产品企业产品标准评审纪要》;⑤审查人员签字名单;⑥拷贝有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和的企业产品标准编制(或修订)说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