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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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046
执行时间:2009年1月一、不良事件定义指在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主要包括给药错误、跌倒、压疮、管道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意外事件等。二、上报范围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三、上报程序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同时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由护理部上报医院领导。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四、结果分析与反馈1、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落实。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对上报事件进行分类,常规分为不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3类,重点关注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事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3、护理部将评析的事件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及科室。每季度在护士长会议上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匿名通报,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五、奖罚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当事者姓名、科室。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科室当月奖金20。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护士长隐瞒不报者,扣发护士长当月管理奖50。六、其他1、发生差错事故者,执行护理部《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2、发生皮肤压力伤者,执行护理部《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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