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荣誉评选方案
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荣誉评选方案(备)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德育的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市、区教委《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开展“三好学生”、“文明中学生”、“进步中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做到《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一日常规》的各项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灵活,学习成绩
f达到优良水平。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合格等级及以上的要求。(二)“文明中学生”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5言行文明助人为乐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三)“进步中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自觉请假。不骂人,不打人,不说脏话,不取绰号。爱护公物,不乱涂乱画,不踩踏花草树木。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间操和体育活动。有健康的心态,能经受挫折与失败。
f3在学习、行为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考试成绩各科在良好以上的可以优先考虑。(四)“优秀学生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