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两剂次接种时间间隔至少6个月。
6未完成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3剂次,应补种完成3剂次。
7甲肝减毒活疫苗:1岁半以上儿童应完成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1岁半以上儿童应完成2剂次,两剂次之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8流脑疫苗:小于3岁按免疫程序完成2剂次A群流脑疫苗,两剂次接种时间间隔至少3个月;大于3岁按免疫程序直接补种流脑AC疫苗,与上针次A群流脑疫苗接种时间间隔至少1年,两剂次流脑AC疫苗之间间隔至少3年。
9乙脑减毒活疫苗:2岁以下儿童补种完成1剂次;2岁以上儿童补种完成2剂次,两剂次接种时间间隔至少1年。乙脑灭活疫苗:2岁以下儿童补种完成2剂次;2岁以上儿童补种完成3剂次,6岁以上儿童补种完成4次。
10所有疫苗补种剂次间隔时间严格按照原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
11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
f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第二类疫苗不得与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且第二类疫苗不同生产厂家也不得同时接种。
六、加强领导与督导考核(一)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卫生院、各学校要遵循“常态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加强入托、入学(转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措施。卫生院要加强对无证和漏种儿童的补证、补种等工作加强与各学校的沟通和协作。各学校及托幼机构依法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建立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的管理制度,负责接种证的查验,协助卫生院落实有关培训、补证、补种等工作。(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卫生院、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的补种工作,依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培养儿童及监护人积极配合接种证查验和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卫生院应会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培训辖区内各托
f幼机构和小学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