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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2浏览次数:199字号:大中小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报送2012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人社局、住建局:为积极贯彻市政府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快全行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引导和激励一线技术骨干专业素质全面提升和敬业爱岗多作贡献,充分依靠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服务平台为重要抓手,促使我市建筑工程师队伍力量紧紧跟上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依据《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对今年我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条件、以及材料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学科(一)申报对象的范围申报对象为我市建工系统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璜、设备安装、道路桥梁等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方面的技术人员(含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退休人员)。(二)申报评审的学科申报评审学科包括:①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工程勘探、建筑智能化);②
f机电安装;③市政道桥;④建筑科技管理。二、学历和职龄条件学历、职龄计算截止年限为2011年年底(一)申报工程师的对象应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基本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本专业亦非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含高中以上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且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或取得市建工局举办的建筑工程师专业理论进修班培训合格证书)。上述四类对象,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的,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后,可按程序直接申报工程师。(二)获得本专业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称职(合格),可直接认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要求(一)从事工程施工(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市政道桥、装饰装璜、建筑智能化)技术人员须具备中岗及以上技术骨干人员身份(提供相应证书原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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