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的《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规则和相关协议文本的公告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修订并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和《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我会修订了《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配套规则和协议文本,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7月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挂牌备案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
三、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必备内容;
四、证券公司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自律承诺书;
f五、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六、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七、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协议书。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主办券商做好对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
转让股份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
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的公司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符合《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规定的挂牌条件以及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
f程。
第三条
本指引是对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主办券商应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主办券商还应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中涉及的、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主办券商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
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
士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小组应对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比照本指引所列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判断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是否充分。项目小组在引用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