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设施建设。1、治理库区水土流失。负责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水土保持资金,指导和协助东圳水库截污沟工程建设等。(责任单位:水土办)2、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配合环保部门建设东圳水库水质自动站,各饮用水源工程管理单位要积极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绿化隔离带、围网和标志牌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区水务局、饮用水源工程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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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水资源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保护成为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营造全民保护水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区水务局、水政科)
五、工作安排(一)动员准备阶段(至2008年12月15日)。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饮用水源保护区专职巡查队,明确职责和责任人、目标任务和巡查路线、时间要求等,于2008年11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水政科备案。(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加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应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元月)。各责任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把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报告和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认真迎接市政府2009年元月的考核验收。(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元月之后)。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各责任单位未按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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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二)加强巡查,完善机制。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构建饮用水源保护区24小时巡查报告和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充实人员、装备,落实巡查报告责任制。巡查记录是落实巡查报告工作的主要依据,凡没有巡查记录的,视为未开展巡查工作。(三)主动协调,密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