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学校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f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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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学校
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
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
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
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
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必须加强对管理
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
日程。
第八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
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
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
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
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
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
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讲究领导艺术,注意管理方法,坚持疏导方针。因人
施教,因势利导,待人平等,处事公道,严格管理。循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