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政办2009106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604【实施日期】200906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10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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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
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二九年六月)
为进一步打造我省以唐卡艺术为主的民族文化品牌,展示、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和谐青海建设步伐,省政府定于2009年9月18日至21日,在西宁举办“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一、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充分展现我省以唐卡艺术为代表的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独特魅力,加强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传承和利用,进一步提升青海的文化内涵及其效益价值,推动产业化发展,塑造青海文化形象,扩大影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二、主题走进精神家园,祝福祖国昌盛三、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四、承办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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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省旅游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西宁市人民政府五、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21日,为期4天。六、主要活动内容本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由以下活动组成。(一)开幕式。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地点:城南展览中心在展览中心门前广场,举行简短而隆重热烈的“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届时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有关方面嘉宾出席。开幕式前后,向观众推出全新策划、创作和包装的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表演烘托出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开幕仪式上,领导和嘉宾为我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