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再培训内容培训负责人按照第4条落实进行5.1煤矿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52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53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5学习近期的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容6、培训教育方式结合我矿各方面的实际条件以及职工文化水平的差异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61、在2018年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原在职职工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并且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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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每年与培训中心联系聘请专业授课老师为我矿职工培训,全员培训不得少于20课时新职工继续参加矿部安排学习,培训课时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县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发给上岗证。
63、新招收的职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要与老职工签定师徒合同在老职工的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再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6.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难于集中全矿人员的实际我们采取以下以下方式组织培训
641、每周的星期二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日提前1个小时召开班前会,充分利用班前会以队为单位轮流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案例分析、安全法律政策和放映影像资料。
642、班中有针对性抽查提问井下安全注意事项巩固学习成果。64.3、利用节假日或停工停产时间组织巩固培训。644、定于2018年6月开展“安全活动月”组织各式各样的安全活动形式或安全技术技巧等培训演练)。6.45、利用办墙报、专栏,悬挂安全图片、标语,井下规范安全警示牌板及示范牌板。6.4.6、定期开展有奖安全知识和技术比赛活动根据本月培训计划内容月底进行统一考试。65、对学历偏低的队、班长和部分科室人员选送培训,逐步提高中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6.6、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和资格证有效期限及时委派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和复训。67、对新上岗和转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在基本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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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利用召开安全办公会时,对科队长、带班长及各职能科员进行短时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和综合管理水平的目的。
7、培训时间安排71、年初开工前的全员培训由本矿矿级成员负责轮流授课。7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