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负总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㈡对公司特大事故负领导责任。㈢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安全重大事项、安全机构设置和副矿长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情况。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长远安全规划。㈤支持矿长搞好公司安全生产状况。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总责。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指令,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三大规程”等规定组织生产。⑶经依法培训合格,并取得矿长任职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书。⑷把安全工作放到各项工作首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纳入安全内容。⑸按规定及时组织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人员限期解决。⑹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组织机构,配齐安全管理、监察、检查、监测人员;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⑺配备矿井生产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组织制定实施劳动法保护措施计划,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规定年检;同时,保证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和运输道路畅通,不断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和职工的劳动作业环境。⑻组织实施矿井长远安全技术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优先保证安全技措专项费用及安全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人员。⑼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及时安排解决安全隐患。⑽督查各级干部安全责权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⑾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⑿督促制定并组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计划。⒀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⒁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灾害时,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⒂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矿井的安全监察,按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纠正查出的问题。⒃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