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汇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值班
调度员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汇报,严格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记录不详细,弄虚作假的一次罚调度员20元。
2、下井管理人员严格执行2次汇报制度。即:下井前调度室挂牌或井下现场汇报为第一次,上井汇报为第二次,少一次汇报罚20元,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
3、各级管理人员班中汇报时将现场及沿途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报调度室,否则罚20元。
4、各个区队顶班管理人员下井后、上井前1个小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本班生产及安全情况,一次不汇报罚本单位顶班人员20元。
二、矿值班人员管理制度1、矿值班人员从早6:40接班到第二天6:40
交班,负责处理当日24小时的一切事物。2、值班人员要留一人坐台值班其他人员不能随
意离开办公室,如离开办公室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准离开,并保持电话联系。凡离开,调度员不知者一律罚50元。
3、按时参加矿早6:40的碰头会,负责汇报当日矿安全、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参加每天下午调度碰头会。私自不参加会议者罚50元。
4、要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生产的各隐患,如需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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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现场处理的要盯到现场,凡工作不负责任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各级管理人员考勤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休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①、生产部级以上管理人员休班必须向矿长请假
后再向生产矿长请假,并告知调度室。②、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必须再向生产矿长请假,
并告知调度室。③、凡离矿外出的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通知
调度室,凡不请假休班、私自外出者,一律罚50元。④、参加矿碰头会人员每天早6:40必须参加会
议,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50元。⑤、凡生产科室人员必须按正点上下班,上午7:
3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不按时间上下班者罚50元。
⑥、矿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如调度员调度打不通手机者一律罚款50元。
四、生产调度管理制度1、生产调度管理是矿生产建设的指挥中心,是协助矿领导组织日常生产的指挥部和参谋部,是连接生产各个环节,搞好综合平衡的枢纽和重要职能部门,凡是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并进行统一协调,对不服从调度统一指挥的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100元。2、矿调度值班人员和调度室值班人员定期的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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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区,有权进行抽查,专查调度会、生产会、隐患排查完成及上级通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