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2013年中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苍山县教育体育局二、承办单位:苍山一中三、竞赛日期、地点:2013年4月1214日在苍山一中体育场举行。四、参加单位:1、甲组(高中组):一中、二中、四中、东苑中学、职教中心。2、乙组(初中组):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初级中学、苍山三中、实验中学。3、丙组(小学组):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小学、卞庄一小、卞庄二小、实验小学、实验二小、苍山三中。4、民办学校依照相应组别报名参赛。五、比赛项目:1、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标枪、4×100米,共十二项。2、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4×100米,共十一项。3、男丙、女丙: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铅球(3kg)、垒球掷远、立定跳远、急行跳远、足球绕杆射门计时跑、篮球运球投篮计时跑,共十一项。六、参加办法:1、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一人(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教练1名、工作人员12人、甲组男女运动员各报16名,共计36人。乙组丙组男女运动员各报8名,共计20人。2、每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个单项(可兼报接力)。七、运动员条件: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品行端正,具有正式学籍(以基教科学籍档案为准),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上交当地医院对运动员的健康查体证明,否则不允许参赛)。2、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超龄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报名时上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3、各代表队运动员资格分别由所在单位负责,往届生和借读生禁止报名参赛,无学籍或与学籍不符的不发参赛证,并不予递补;对弄虚作假、顶冒他人,借用外校、外地队员的,或在中长跑比赛中搞违规接力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本人比赛资格,通报批评所在学校,并从该队团体总分中扣除20分。八、录取与奖励:1、个人名次,每项均按成绩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8人的有多少取多少),按9、7、6、5、4、3、2、1记分,报名只有一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2、破县最高记录者,每破一项加10分(丙组不设破纪录奖)。同一项目同一运动员不重复计分。3、团体名次,以该队男女运动员总得分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