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参考)书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关保英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法原论》周佑勇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石佑启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方面的重要立法,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第一章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第二章行政权的趋势一、行政行政法,顾名思义是与行政有关的法,所以要了解行政法,首先应了解行政法上的行政指的是什么。行政,通常的涵义为“执行”、“管理”,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包括国家)其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和管理职能。也就是说,行政存在于一切组织之中。行政法上的行政,则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执行或管理。它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体现着国家的一类职能即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法上的“行政”具有特定的含义,指的是国家一种职能,也称“公共行政”。
是指除立法、司法等国家职能以外的国家又一类职能的总称,其核心为国家行政机关以维护公共秩序、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对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活动。学术界称法国为“行政法母国”二、行政权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过程就是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在现代社会,行政权的内容极其广泛,它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等。因此,行政权同其他国家权力相比较,具有主动性、广泛性、自由裁量性的特点;行政权同个人、其他组织的权利相比较,还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的特点。行政权的作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具有积极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消极破坏的作用。
(一)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行政权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往往与
立法权和司法权相联系进行比较;(抽象)
f行政职权是具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与其行政目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二、行政权的趋势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观念(重点)第一节行政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