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会计信息,如原保险业务收入、费用与利润的有关情况,各主要险种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与依据,资金运用项目的有关情况,自留保费与所有者权益之比,自留保费增长率,分保比率,速动比率,保险业务成本率(财产保险),保单负债综合成本(人身保险),承保利润与投资收益两年平均比率,利润总额与所有者权益
f之比,准备金、权益与自留保费之比,准备金与权益之比,赔付率(财产保险),给付率(人身保险)与退保率(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状况。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将精算师评估报告作为招股说明书附录予以披露。可见,新规则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是前未所有的详细,是以前各种保险法规所不曾要求的,许多内容在以往年报中都不要求披露,公司的财务和管理人员对此都不熟悉,保险公司必须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才能编制好招股说明书。除此之外,在报表审计方面,上市保险公司要求聘请有保险公司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补充财务报告,应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这些规定,增加了保险公司上市的费用。(二)信息披露的要求,会使上市保险公司暴露在竞争对手的面前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及其以后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保险公司要披露整体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这必然使上市保险公司完全暴露在同行竞争对手面前。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上市保险公司面对竞争对手,将处于信息弱势,这对上市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存在不利影响。可以说,这也是上市所付出的代价之一。(三)较高的发行和维持成本1发行成本高。拟公开发行股票的保险公司应聘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其辅导机构,辅导期为一年。在发行股票时,要雇佣承销商帮助其发行股票,需要支付承销费用(包销方式下占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5%~35%),上网发行费(为发行总金额的35‰),审计、验资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股票登记费,上市推荐费,发行审核费,发行推介费等。据不完全统计,这些费用占上市公司发行总市值的2%~4%左右,这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上市的融资成本。2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向交易所交纳月费和年费。3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要按下列标准向交易所缴纳手续费:(1)公众股按照(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5‰计收;(2)国有股、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