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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
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在施工图审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努力下,设计文件的质量不断提高,设计深度不断完善,设计中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情况逐渐减少。但由于设计规范不断更新,一部分设计人员对新规范或规范中新变更的内容不熟悉,以及对一些不常用到的规范容易忽略,设计文件中仍有一些问题。现将这些问题简要归纳,按照设计深度、建筑防火设计、屋面及地下室防水设计、无障碍设计内容、建筑安全防护、建筑节能和其它问题分别叙述如下:
一、设计深度1、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设计内容不全、深度不够。
任何一个单体工程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它必然与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因素有关。而且,每一个单体建筑都要与四周的原有建筑、或者是同期建设的其它建筑发生关系。这些关系都应在总平面设计中反映出来。另外,还有交通、人流、物流、消防等有关的重要问题,都是总平面设计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具体规定了总平面设计的深度要求。但部分设计文件达不到该规定的要求,个别项目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严重不足。在总平面图中只表示了该建筑的位置示意,其用地范围、道路名称、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不详。设计建筑与周边原有建筑关系不清,原有及设计道路(包括消防车道)位置、建筑物室内外地坪及四周道路标高不清。以上问题,设计应根据设计深度规定完善,特别是有关建筑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设计不应遗漏。2、单体工程建筑设计内容不全、设计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设计总说明内容不全、过于简单。甚至连一些重要的内容如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都没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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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以上内容都是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建筑重要程度以及建筑使用要求而确定的。而且,不同的等级标准,其相应的工程做法也不相同。如果这些设计等级不明确,将无法判断采用的工程做法是否满足要求。(2)建筑各主要部分的工程做法、室内外装修做法交代不清或过于简单。、工程做法是建筑施工依据,应当具体、准确,没有歧意。而有的工程设计不重视这点,工程做法叙述过于简单,如装修做法仅写为“涂料墙面”“面砖墙、面”“水泥地面”等等;或者为“见某某图集”“参照某某图集”等。工程施工、、时无法了解设计人的设计要求,无所适从。(3)、平、立、剖面图中应当包含的内容不全,缺少详图。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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