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使用的施工余料。322检修、鉴定后拆除的管线、构架等无修旧利废价值的物资。323已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324无图纸、无设计资料、已不能有效注册的特种设备。325超设计使用寿命,耗能高、效率低、技术落后设备设施。326性能低下、不符合生产要求、没有修理价值的设备。327停用、闲置10年以上,无修旧利废价值的物资、设备。328其他由各子公司及各专业负责部门确认无使用价值、需进行报废的物资。33固定资产类物资处理原则:331可移动的单件报废固定资产,由所在单位组织运送到指定废旧物资货场。332对基建、改造项目、装置大检修等需拆除的报废装置(或资产),由工程运维中心组织拆除,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分
f类存放。333日常生产运行中,需拆除的报废固定资产(含装置),由
所在单位组织拆除、拆解后运送到废旧物资货场,进行分类存放。334对现场确实不便移动,需要拆除分解的报废固定资产
(含装置),应达到直接装车、出门及公路运输条件,并完成保温材料拆除及垃圾清理工作。
335报废物资所属单位负责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进行拆除、改造等作业前,组织对装置、设施、场所和有关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估,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严密的处置方案。
336报废物资所属单位应参照并执行当地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处置的相关规定,在处置前将经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审核的处置方案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报当地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34非固定资产类组织处理原则:341日常生产和维修更换的非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由所在单位组织运送到废旧物资货场。342有修旧利用价值或调剂使用的废旧物资,在拍卖展示前,由所在单位组织相关专业和部门鉴定并做好标识,同时报物资综合库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废旧物资,所在单位一律不得私自回收使用。35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与相关规定:351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主要包括:计划提报,计划审核、审批,现场对接,制定、审批处置方案,进行处置,监装发货,结算等。
f352施工余料报废审批流程:车间(或项目部)提报计划-子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批-工程运维中心审批-物资综合库分管副总裁审批-物资综合库执行。
353固定资产类物资报废审批及处置流程:(1)资产原值<2万元人民币的物资,生产车间提报计划-子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核-设备副总审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管理部-物资综合库分管副总裁审批。(2)2万元≤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