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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入
1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12毕业生入户改派须知23毕业生报到须知34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样本4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
二、办理对象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六城区以外,且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f(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4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4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f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
6《人事代理协议书》3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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